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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买了各种扫描、打印设备,用来干什么?

2023-08-04 13:41:11 来源:光明网

苏某与林某发现

“剧本杀”生意投资少、收益快

没过多久,就成立了印刷公司


【资料图】

购置了各种扫描、打印设备

开始更大规模的盗版印制

……

下班之后,社交娱乐选什么——K歌?看话剧?还是看3D电影?很多年轻人会告诉你——“剧本杀”。

随着线下“剧本杀”门店的快速发展,大量盗版剧本频现,给行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上海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巡查、追溯源头,循线挖出一条以苏某、林某为首的印制、销售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产业链。

6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经审理,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杨某、鲍某等7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9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表示悔罪服判。法庭采纳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上海市检三分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网售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

2021年5月,苏某与林某发现“剧本杀”生意投资少、收益快,于是二人决定合伙做盗版剧本买卖。一开始,苏某从网上买来正版剧本,然后二人在网吧对正版剧本进行扫描、排版,再委托他人进行印制、包装,然后以远低于正版的价格对外销售。没过多久,苏、林二人成立了印刷公司,购置了各种扫描、打印设备,开始更大规模的盗版印制。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为了便于印制、囤放盗版成品,他们租赁了5处场所作为生产、仓储、经营地,还陆续雇用了杨某、鲍某等7人,分别负责扫描、排版、印制、销售等工作。他们二人也明确了分工,苏某负责招募人员、采购正版“剧本杀”盒装剧本,以及扫描、排版、销售环节的管理,林某负责印刷、包装、发货环节的管理。

成立公司后,他们共制作《来电》《搞钱》《月光下的持刀者》《年轮》等130余种各类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大量低价盗版剧本通过网络平台销至各分销商,或者通过“一件代发”的形式直接售至全国各地客户的手中。

2022年9月,苏某、林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上述9人到案后,均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计,苏某、林某通过网络店铺等平台对外销售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共计475万余元。公安机关在其生产、仓储场所内查封各类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4万余盒,待销售金额为320万余元。

确定侵权作品范围

2022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将苏某、林某二人提请上海市检三分院批准逮捕。因侦查时间有限,公安机关只找到两家著作权人,他们仅对5种涉案盒装剧本享有著作权。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苏某说:“90%多的剧本都是买的正版,然后进行1∶1印制,也有一部分剧本是作者委托我制作的。”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检察官经过研讨一致认为,“剧本杀”为新兴行业,大部分著作权人要么缺乏维权意识,要么不了解维权途径,本案属于涉案作品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情况,可以先通过随机抽取部分不同权利人的不同作品与涉案作品进行比对,验证二者是否具有同一性,以此来印证被告人关于1∶1印制供述的真实性,然后通过正版、盗版售价差距,再结合各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根据上述证据确定侵权作品的范围。

公安人员对查获的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进行查封扣押。

根据初步审计报告以及公安机关扣押侵权复制品的情况,可以确定本案犯罪金额远高于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起点,同时,鉴于犯罪数额还需进一步查实,且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的可能,2022年10月27日,检察机关依法对苏某、林某二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制发继续侦查提纲,提出在后续侦查中,一方面继续寻找著作权人,查实正版销售价格;另一方面确定涉案作品中是否存在权利人委托加工或犯罪嫌疑人自行创作等情况,为准确认定侵权作品数量做好扎实的证据支持。

准确认定犯罪金额

2022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以苏某、林某等9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时,犯罪嫌疑人苏某又提出:“有一部分是我们自己在网上找的国外‘剧本杀’剧本素材,自己再设计后印制的。”

针对这一问题,办案检察官提出,公安机关既无法查证该类盒装剧本的著作权人及其国籍、居住地情况,也无法查实该类正版剧本正版内容、价格等情况,故无法判断是否属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是否具有同一性,那么采用存疑有利被告人的原则,应将此类情况排除在认定范围之外。审计机关根据办案检察官的观点,重新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涉案犯罪数额从800余万元降为795万余元。

在调整犯罪金额后,犯罪嫌疑人苏某不再辩解,主动提出认罪认罚。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对全案9名犯罪嫌疑人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名犯罪嫌疑人在辩护人、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今年1月28日,上海市检三分院以苏某、林某等9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起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

4月19日,办案检察官、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成员孙秀丽出庭支持公诉。开庭当天,上海市检三分院举行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版权局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该院副检察长、该案办案组组长谈信友向大家介绍了该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开展情况以及本案案情。之后,参与活动的各界人士观看了本案的庭审视频直播。

庭审结束后,上海市人大代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浦东支公司资深经理赵新星表示:“通过远程观摩庭审,我感受到了检察人员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守护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

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淄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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